第(3/3)页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,文武百官们各抒己见,最终在极短的时间内确立好了政策。 大体上分为三个部分。 一确立了国家调配与分配制度。 官府直接掌控蒸汽犁的生产和分配,可以将蒸汽犁分配给国有公田,目前,大量的土地还是由官府直接管理的,这些土地用于国家的税收、粮食储备等目的,朝廷优先使用。 然后便是军功授犁与土地捆绑政策,秦素以军功爵制为重要的激励制度,于是,便规定有军功的士兵或贵族,除了获得土地赏赐外,还能获得蒸汽犁的使用权利。 并且,这些蒸汽犁必须用于在其“封”地上的农业生产,以提高土地的产出。 二,建立租赁制度。 首先在各郡设立蒸汽犁租赁站点,由官府统一管理。 普通百姓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蒸汽犁的使用权。 比如,在农忙时节,农民可以用粮食或货币支付租金来租赁蒸汽犁,使用完毕后归还。租金根据土地面积、使用时间等因素来确定。 其次,合作耕种模式,即鼓励一个村庄或者几个相邻村庄的农民联合起来,共同租赁蒸汽犁。他们可以按照各自土地的面积或劳动力投入等方式分担租金,然后轮流使用蒸汽犁进行耕种。这种合作模式可以减轻单个农民的经济负担,同时也能提高蒸汽犁的使用效率。 三,技术改良与成本降低策略。 首先,本地化生产与成本控制,随着技术的逐渐推广,可以在秦国各郡建立更多的蒸汽犁制造工坊,利用当地的原材料和劳动力,降低运输成本和生产成本。 然后,以工代赈与技术传播。